2025年,我國煤炭進口量為49027.0萬噸,同比減少5242.7萬噸;出口量為660.0萬噸,同比減少6.6萬噸。
2009年以前,我國長期處于煤炭凈出口狀態,主要原因為國內煤炭產能階段性過剩、政策鼓勵出口及國際市場需求穩定等;但隨著國內經濟發展,煤炭需求快速增長,供求缺口逐步擴大,進口需求也隨之提升。2002年,我國煤炭進口量突破1000萬噸,同比增長345%,出口量在2003年達到9392萬噸之后,逐步回落。同期,煤炭進口政策逐步放寬,而煤炭出口政策逐步收緊。
目前,我國煤炭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并且出口數量實行配額制,煤炭出口統一執行3%的關稅,整體規模較小。2012年起,我國煤炭出口量維持在1000萬噸以下。
從煤炭出口國家來看,目前我國煤炭主要出口至日本、印尼和韓國,主要是因為我國和這三個國家的地理位置比較近,且日韓是我國早期煤炭出口的穩定客戶,合作關系比較穩定。2025年,我國出口煤炭至日本、印尼和韓國的數量分別為270.16萬噸、229.05萬噸和89.13萬噸,占比分別為40.9%、34.7%和13.5%。
從出口煤種來看,我國的出口煤種主要為無煙煤、其他煙煤和煉焦煙煤,動力煤和褐煤優先保障國內下游終端。2025年,我國出口無煙煤、其他煙煤、煉焦煙煤的數量達到291.99萬噸、243.39萬噸和116.92萬噸,占比分別為44.8%、37.3%和17.9%。
目前,國內外煤炭價格走勢分化,印尼出口政策的不確定性、地緣沖突持續發酵,海外能源價格攀升,運力偏緊導致干散貨運價連續上漲,海外煤炭采購成本上漲明顯。而國內主產區煤礦陸續復產,淡季下游終端觀望情緒較濃,前期囤貨貿易商陸續兌現利潤,國內煤炭價格陰跌,進口煤明顯喪失價格優勢,海內外煤炭價差拉大。當前,我國煤炭出口具有較為明顯的價格優勢,但是受限于嚴格的出口政策,煤炭出口難見較大規模增長,預計2026年我國煤炭出口量依舊維持在1000萬噸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