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改革奮進新時代
第二節 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5月視察黑龍江時指出, 龍煤、農墾、森工三大集團是黑龍江國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難點所在,要優化存量、引導增量,增強企業內在活力、市場競爭力、發展引領力。
為應對前所未有的困難挑戰,加快企業解危渡困步伐,鶴崗礦業公司黨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作為企業脫困發展的治本之策,成立改革推進委員會,堅持改革、發展、穩定相統一,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頂層設計和基層創造相統一,持續制定各年度改革方案及三年改革行動方案,壓實落靠各層級領導干部的思想引領、改革推進、督導落實、追責問責等目標責任,保證了各項改革舉措積極穩妥、高效有序推進。 經過兩任班子帶領干部職工近十年的艱苦奮戰,取得了企業體制機制轉軌和“瘦身減負”的歷史性突破。
一、 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鶴崗礦業公司黨委落實兩個“一以貫之” 要求, 通過黨建工作入章程,制定和修訂《黨委會會議議事規則》《黨委決策和審議重大事項清單》《黨委前置研究討論事項清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等一系列制度,明確了黨組織發揮領導作用的權責方式和實現形式,使企業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與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和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作用形成有機銜接。
符合條件的黨委班子成員,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或經理層;董事會或經理層成員中符合條件的黨員, 可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入黨委。公司層面,黨委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總經理任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黨委專職副書記任公司董事。在7人組成的董事會中黨委班子成員占3人,保證了黨委班子成員在公司董事會中的交叉任職比例;其他4名董事會成員由外部董事組成,實現了外部董事占多數。
在企業內部,對建立公司治理機制的權屬子公司全面推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肩挑”,總經理兼任黨委副書記,黨委班子成員與其他治理主體交叉任職,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進入黨委會、董事會,形成公司對重大問題的統一決策機制。對沒有實行公司制的權屬單位,礦(廠)長兼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兼任礦(廠) 長副職,以此促進黨建與生產經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企業的治理效能。
為落實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職責定位,進一步提高董事會規范化和科學決策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案管理辦法》《落實董事會職權實施議案》等23個規章制度,規范董事會按照權責法定、依法行權、獨立表決、個人負責、規范運作、集體決策的原則行使職權。
公司權屬子公司也按照法定程序全部設置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設置董事會的實現了外部董事占多數。在日常工作中,公司持續加強對權屬公司董事會建設指導, 制定印發《權屬企業內部執行董事履職細則》
《權屬企業外部董事履職細則》《權屬企業執行董事制度》等規章制度,規范了董事履職行為,使子公司董事會行權能力不斷增強,規范性、有效性持續提升。
為支持和保障經理層充分發揮經營管理作用,依法行使職權,公司制定了《董事會授權管理辦法》和《董事會授權經理層事項清單》,將董事會權限內部分事項的決策權授予經理層,經理層按照相應議事規則和管理制度嚴格行使董事會授予的權限。黨委副書記根據議題內容列席總經理辦公會和經理層會議,針對行政工作的重點、難點,發揮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優勢,促進經理層工作有效落實。在此基礎上,公司制定了《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辦法》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施方案》,明確經理層成員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加強經理層成員的選拔任用和考核評價,簽訂崗位聘任合同和年度、任期經營業績合同,經考核認定為不勝任或不適宜繼續任職的,中止任期、解聘現職,激勵經理層成員完成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 深化“三項制度”改革
為有效解決體制機制僵化、發展動力不足問題,鶴崗礦業公司把深化“三項制度”改革作為重要突破口,深入學習借鑒中國一重“三項制度”改革經驗, 制定《“三項制度”改革操作手冊》及相關配套制度和紀律規定,嚴格考核評價,取得了預期效果。
優化完善運行機制, 實現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全面構建科學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常態化退出制度體系,保證管理人員上有遵循、管有標準,下有渠道、易崗易薪,優勝劣汰,有序退出,進一步增強了人事管理活力。
打破瓶頸暢通渠道,實現職工能進能出。 為根本解決用工總量多和局部缺員問題,公司完善以勞動合同管理為核心、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制度,著力破解用工終身制、能進不能出問題,初步形成與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用工機制。
實行全員績效考核,實現薪酬能增能減。按照薪酬分配向高技能、苦累臟險崗位和優秀管理者傾斜的原則,合理拉開薪酬差距,調動職工積極性,基本形成以崗定薪、崗變薪變,以效定薪、效異薪異,激勵約束對稱,效率公平兼顧,既符合市場規律又體現國企特點,收入能增能減的薪酬分配機制。
嚴格改革考核評價,推動改革措施有效落實。制定《“三項制度”改革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對所屬煤礦及廠處單位每半年開展一次“三項制度”改革落實情況考核。通過考核評價, 增強基層單位深化“三項制度”改革的危機感、自覺性,提升改革的實際效果。
三、 實施組織化轉崗分流
2015年,為支持龍煤集團各礦業公司改革脫困,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龍煤職工向省屬企業和地方政府轉崗分流政策,全力助推龍煤集團精干機構、減員提效。
2015年12月,省政府批復《龍煤集團第一批組織化分流人員安置政策意見》后,公司審慎研究,制定了《組織化轉崗分流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動員大會,逐個單位落實分流任務,并及時與省林業廳、森工總局、鶴崗市等有關單位聯系溝通,對分流人數、安置崗位、交接有關事項、勞動合同簽訂、債權債務清理等問題進行探討,達成共識。
面對廣大干部職工普遍存在著“丟掉鐵飯碗,今后怎么活”“去到新崗位,人生地不熟”等想法,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多輪次政策解釋和思想教育宣講,通過領導包保、深入班前、進家入戶、談心談話,使干部職工認清了轉崗分流的重要意義,扭轉了傳統僵化、疑慮困惑、抱殘守缺思想,贏得了干部職工的理解和支持。
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公司主要領導和兩名副職領導動員親屬率先轉崗分流,253名機關和基層干部帶頭轉崗分流, 充分發揮了示范帶動作用。2016年和2017年,公司共完成兩批組織化轉崗分流合計9654人,其中向省林業廳所屬單位分流1000人,向省森工總局分流3000人,向鶴崗市公益性崗位分流5654人。
在轉崗分流中,近萬名職工舍小家、為大家,懷著對礦區的眷戀與不舍,離開了長年生活的故土和工作的崗位,為礦區解危渡困、改革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特殊貢獻。公司黨委、公司始終關心關注轉崗分流職工的工作和生活,經常進行回訪慰問,竭盡全力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保證了轉崗分流職工工作和生活穩定。一部分職工轉崗分流后選擇了自主創業,公司黨委、公司多方為其爭取政策,扶持和幫助他們開創新事業,體現新價值。近萬名轉崗分流職工在企業最艱難時刻付出的犧牲和貢獻,將永遠鐫刻在鶴崗礦區的史冊上。事后,有相關人員評價,鶴崗礦業公司職工轉崗分流的成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成功,是始終堅持“目的重于目標、案例重于邏輯、身教重于言教、接地氣重于開天窗”四項原則,發揮思想政治工作教化、引導功能的結果。
四、 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
推進國有資產整合轉讓。2012年起, 鶴崗礦業公司先后操作了礦區有線電視網絡與省網絡公司整合和聚源煤層氣公司國有產權轉讓北京燃氣公司。2016年, 在龍煤集團主導下, 積極引進外部資本晉商聯盟,轉讓鶴礦公司所屬的總醫院、婦嬰醫院、腫瘤醫院資產, 先期轉讓90%資產,實行混合所有制運營,2019年完成全部資產轉讓。在企業最困難時期增加了難能可貴的現金流入,減少了用工成本和虧損補貼,為穩定礦區生產經營和職工隊伍發揮了重要作用。
完成“三供一業”移交。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及相關部門部署協調下,通過與市政府反復溝通協商,2017年完成供水、供熱、物業移交,2020年完成職工家屬區供電管理職能移交。在剝離移交中,公司相關領導、部門、單位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解決了諸多尖銳復雜的矛盾問題,最大限度維護了企業和職工利益。
完成社保和退管職能移交。按照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辦市政、社區管理等職能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印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公司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和6個工作組,做了大量扎實的基礎工作,通過與省、市人社部門溝通商洽,陸續推進社會和退管移交工作,于2019年全部完成移交。移交后公司成立專門機構,處理社保移交后續對接業務。
在此基礎上,鶴崗礦業公司還完成了原興山煤礦、南山煤礦和新嶺煤礦(地采)關閉退出和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歷史性任務。(未完待續)